一、申办条件:深圳市失业人员
二、应提交材料:
(1)填写《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表》
(2)持有效失业证和身份证
三、推荐方式:
(1)现场招聘会推荐:现场招聘企业招聘信息符合失业人员求职要求的,用电话、短信或其它方式通知失业人员参加现场招聘会;
(2)委托招聘推荐:根据“深圳市劳动就业网上办公系统”中单位招聘信息与失业人员求职信息进行匹配,符合条件的,开具《求职介绍信》到企业面试。
四、前台现场办理求职推荐。免费领取《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表》;免费求职资料存档;免费职业介绍。
(1)失业人员如实填写《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表》,并贴上1寸近照,此表有效期为6个月,到期需重新登记,到期未重新登记的不再推荐工作;
(2)失业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来面试或开介绍信;电脑自动记录推荐就业情况;
(3)失业人员开介绍信时,需出示有效《失业证》,并持介绍信在20天内反馈应聘情况,不反馈者视为已就业,不再推荐工作;
声明:失业人员因个人原因三次放弃所推荐的工作或就业机会的,本中心不再推荐工作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