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招调工代理业务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提供:
1.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审原件收复印件);纳税证明(国税.地税)收原件。
2.《企业情况信息采集表》、《代理招调工协议书》(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即就业登记手续,到企业所属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承诺书》。
3. 经办人身份证、劳动保障卡、社会保险清单。
二.申报拟招调人员个人资料
1. 《拟招调人员信息表》(必须详细填写),劳动合同
2.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及子女相关证件)、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审原件收复印件,详见《材料清单》)
拟招调人员材料清单
招工
□ 《拟招调人员信息》
□ 本人、配偶、小孩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及复印件 或 □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
□ 计划生育证明
□ 毕业证、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中专以上学历)及复印件;已婚人员出示配偶方学历证明
□ 学籍档案(中专以上学历)
□ 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及复印件 或 □ 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复印件
□ 在深社保清单
□ 失业证或待业证及复印件
调工
□ 《拟招调人员信息》
□ 本人、配偶、小孩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及复印件 或 □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
□ 计划生育证明
□ 毕业证、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中专以上学历)及复印件;已婚人员出示配偶方学历证明
□ 工作档案
□ 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及复印件 或 □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复印件
□ 在深社保清单
□ 原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清单
三.初审符合招调条件者由中心统一负责电脑录入,资料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返回中心核对电脑信息.(不另行通知)
四.信息预审、送审材料:
1.领取《深圳市招调工审查表》、《深圳市招调工登记表》、《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材料清单》。
2.准备拟招调员工个人档案和《材料清单》上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中心人事代理部窗口审核。
3.送审的个人材料,请用A4纸印清晰,并按《材料清单》的要求顺序排列,装订整齐。
五.领取调令及缴费
1.领取招调员工情况登记表
2.缴纳劳动事务代理服务费1200元。
3.招调员工情况登记表盖章后到福田区委行政大厅领取调令和入户指标卡。
六.到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办理准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