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户籍卡借用手续:
1、 集体户口中个人的户籍卡不能由个人保存,但本人凭身份证有权借用。
2、 办理婚姻登记、港澳通行证等手续可借用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3、 借用个人卡须登记,填写资料后由工作人员审核借出,借用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
二、迁出户口办理:
1、 市内迁移:到我部借出户口卡后直接到拟迁入所按其要求办理,原户籍卡由迁出所盖注销章后归还我部。
2、市外迁移:到我部借出户籍卡,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本沙头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再持相关资料到迁入地办理入户。
3、凡办理档案迁出人员,须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三、入户
1、新生儿入户提供:工作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盖公章)、计划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合同、全家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子女出生证明
2、随迁入户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准迁证、迁移证、计划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明》
四、无房产和用人单位的个人户口,如已办理失业手续,可迁入派出所代管户内。 |